萧县司法局:全面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制度-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
发布日期:2024-08-28 15:30来源: 宿州市司法局编辑:萧县司法局阅读次数:字号:背景颜色:
为深化包容审慎监管,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,指导和规范本县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工作,近日,萧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《萧县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。
通知要求,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,不断转变执法理念,改进行政执法方式,通过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等措施,实现柔性执法理念全面树立,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激发,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维护,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《萧县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》由违法行为、适用条件、法律依据等项目构成。分为“轻微不罚”“首违不罚”两部分,共有299项,其中轻微不罚135项、首违不罚164项。清单包含市场监管、农业农村、交通运输、城市管理、生态环境、文化和旅游、应急管理、消防、水利、公安、卫生健康等领域。
清单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“过罚相当”和“处罚与教育相结合”等原则制定,对符合适用条件的“轻微违法”或“首次违法”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,通过批评教育、警告、约谈等措施,教育、引导、督促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,进一步优化更加包容、更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